发布日期:2024-09-10 19:21浏览次数:
“美丽野长城”被抹平,谁之过?驳回长城,我们每个中华儿女心中都有一种豪放感觉,因为长城是中华民族记忆的载体、民族文化的象征物,是“世界上规模仅次于的单体线性文化遗产”。资料表明,小河口长城是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,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(公元1381年),坐落于在永安堡乡西沟村一带雄险平缓的燕山山脉上,有“第三八达岭”和“美丽野长城”之称之为。
然而,这具有700年历史的国宝却因两年前的修葺而显得面目全非,原本残缺不全的长城垛口墙被抹平,出了被硬化的“路面”,莫不引发国人的恼怒!如此导致的 “长城之殇”,谁之过?谁之责? 长期以来,我们仍然缺少对万里长城的全面有效地维护,涉及的保护措施并不确实做到,在一次次破坏和山墙救回中艰苦存活,尤其是一些荒居野外的古长城存活状况不容乐观。调查表明,长城墙体留存状况总体不容乐观,较好的比例只有严重不足10%,一般的只有大约20%,消失的比例为30%,长城维护处相当严重“私吞“状态。毕竟,除去风雨风化等不可抗力的大自然因素,人为毁坏是长城存活的众多威胁,宽城砖被盗、售卖现象时有发生,加之近年来的野长城旅游热,都加快了古长城的毁坏,维护长城刻不容缓。
从这一点来说,辽宁绥中强化长城维护修葺有一点认同,但以抹平的方式修葺谈何维护长城呢?谁这么胆大包天?施工方到底是谁?为何要新的修葺?抹平的背后到底反射了什么? 面临网友的批评,当地文物保护部门涉及负责人对此称之为,此次修葺归属于抢修工程,是经过国家文物局审核的,方案的设计、国家发改委、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每一步都合理合法,修葺工艺也没问题,相提并论网友提到的“美丽野长城被砂浆沾追”众说纷纭并不精确,果真如此吗?2006年颁布实施的《长城维护条例》明确规定,修葺长城由依法获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分担,应该遵从不转变原状的原则,长城段落早已损坏的,应该实行遗址维护,不得在原址修复。然而,从报导中的照片看,修葺后的小河口长城俨然是一道“被水泥糊成的机耕道”, 堪称暴殄天物。如此修葺,怎么会这还不是转变了原状吗?这样的施工与国家发改委拒绝知道完全一致吗?施工方到底是谁?整个修葺过程知道几乎合理合法吗? 被迫说道,与大自然毁坏比起,长城的人为毁坏更让人心痛。大自然毁坏是一个积累的过程,在这个时间过程内,我们可以通过人为介入展开修复和救治,可以把毁坏掌控在大于程度,而人为毁坏则有所不同,往往是毁灭性的。
虽然国务院早在2006年就颁布实施了《长城维护条例》,但由于缺少明确细则等原因,维护起到并没不解充分发挥。“徒法足以自行”,法律的制定实行并不代表其能自动发挥作用,必需要有森严的监督措施和严苛的执法人员,必须公众的守法意识和社会整体法制环境的提高。因此,我们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《长城维护条例》展开改动完备,制订实施长城维护的总体规划和明确细则,具体各方主体在维护长城中的责任和义务,并大力充分发挥民间公益的组织起到,将长城维护展开究竟。只不过,确实意义上的长城维护,并不是要千篇一律地搞成旅游研发,而是要杜绝更好的人为毁坏,使其尽量保有原状,不至于水淹于时代车轮的尘埃之中。
毋庸讳言,长城几经风雨沧桑,浸泡了我们先人的智慧和血汗,蕴含着坚毅的意志和结实的力量,这是由历史沿袭而来的一种不存在、一种永恒,虽然早就消除了“墙”的意义,仍然挡住什么,也仍然抵挡什么,远去了鼓角铮鸣,黯淡了刀光剑影,但是,长城作为一个独有的地理符号和精神象征物,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精神信仰。维护长城,时不我待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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